忠告172. 對已成年的孩子,再施予你的幫助是多餘的、是不必要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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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成年的孩子應該對自己負責,對自己的行為負責,對自己的生活費負責。對已成年的孩子,再施予你的幫助是多餘的、是不必要的。已成年的孩子不能獨立生活,這是父母從小教養的錯。已成年的孩子還在依賴你提供生活費,這是父母溺愛孩子的錯。20歲以後的孩子,不能賺錢養活自己,這是教育的錯,這是社會的錯。孩子因為被你寵壞了、慣壞了,所以才會不能獨立生活,寵壞的孩子不能獨立生活,這是做父母的錯,這就是我要給你的忠告。

唐冠軍說:「把財產送給已成年的孩子( 或讓子女繼承 ),是多餘的、是不必要的。已成年的孩子不能自己生活的好,這是孩子的錯,也是父母教養的錯。」

唐冠軍說:「不可過份溺愛孩子,7歲以後的孩子,更不可溺愛。溺愛孩子是孩子的虧損,而不是孩子的助益。」

唐冠軍說:「能幹的孩子,不需要你的財產。不能幹的孩子,給他財產,只會讓你害他更深。」

唐冠軍說:「不要讓孩子從小就有繼承你財產的想法。你給他財產,只會害他依賴你更深,讓他難以獨立生活。」

唐冠軍說:「溺愛小皇帝、小公主,對你來說,或對他們來說,都是没有什麼好處的。」

唐冠軍說:「思想要開放,財產不一定是要留給子女的。處理財產的方法,是有許多種選擇的,而其中最壞的選擇,就是把全部的財產都留給自己的子女。」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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